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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4年4月值班安排的通知

2024-03-29

校内各部门:

为维护学校安全稳定,切实推进值班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,明确岗位职责,规范工作秩序,严肃值班纪律,确保值班期间信息畅通、反应迅速、处置及时,现将2024年4月份值班工作的各项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工作安排

(一)值班实行校领导带班、中层干部行政总值班、日常运行管理值班的三级值班制度;

(二)实行24小时值班制,工作日当天17:30至次日8:00在行政总值班室值班,其余时间在岗值班;休息日、寒暑假、国家法定节假日当天8:00至次日8:00在行政总值班室值班;

(三)行政总值班地点设在行政楼202室,值班室电话:029-62976816。

二、工作职责

(一)重视值班工作,遵守值班制度,学习工作流程及应急处置预案,熟练掌握值班室设备,妥善处理各项工作;

(二)保证通讯畅通,及时在值班记录本和来电登记簿上登记各项信息,对于重要通知、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的来电,应向带班校领导报告并通知相关负责人,按照领导指示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;

(三)来访接待。对来访人员,应仔细了解反映情况,做好记录,并对其询问事项给予解答。如确不能解答,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。凡有书面材料的,应及时转交相关部门。如遇上级单位检查工作,值班人员应负责接待并上报带班领导,根据检查人员要求和带班领导指示,妥善处理;

(四)严格做好文件流转工作。按照文件缓急程度和保密等级做好文件登记、交办、上报工作;

(五)熟悉工作流程及各部门职能、联系方式,发挥行政总值班的统筹协调作用;

(六)认真填写值班记录,保证各项登记信息完整;

(七)做好交接班工作,确保接班人员对续办、待办事项清楚明白;

(八)遵循“反应迅速、运转高效、应对妥当”的原则,消除事故隐患和不稳定因素;

(九)出现突发事件时,值班人员应及时抵达现场并向带班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报告,开展应急处置工作,防止事件恶化;

(十)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,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(一)树立值班工作无小事的理念,值班表发布后不得擅自变更,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值班时间的,由本人与其他同级人员协商调换,提前向带班领导说明情况,并报学院党政办备案;

(二)认真履行保密职责,不得随意公开和扩散值班时掌握的信息;

(三)坚守岗位,保证通讯畅通,杜绝值班电话无人接听的现象,严禁擅离职守,不得长时间将值班电话呼叫转移;

(四)按时交接班,不得无故迟到早退、缺勤空岗,不得在无人接替的情况下脱岗,避免出现空班;

(五)值班期间严禁从事其他影响正常值班工作的活动,自觉维护值班室设备,保管值班室物品,保持值班室清洁卫生。如出现设备维修和卫生问题,请在值班记录本做好记录,并联系学院党政办协助处理;

(六)严禁无关人员翻阅值班相关文件或逗留,严禁擅自留宿无关人员;

(七)学院党政办认真履行值班督查职责,不定期开展值班情况督查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学生工作负责人:梁颖13572418772

后勤保障负责人:庄星13991980673

医务室:龚新乐18629455702

狄寨派出所电话:82614007

值班车辆:陕V-GK777

联系人:刘宏星 联系电话:13772400155

     龚新乐 联系电话:186294557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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